关于活动场所、电子屏申请使用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09-28浏览次数:16

全体师生:

为提高工作效率,缩减审批流程,学院音乐厅、图书馆报告厅、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及教学楼一层阳光大厅电子屏、星晖广场(教学楼后门)电子屏、实验楼一层大厅电子屏的使用申请已改为钉钉审批,如有使用需求请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钉钉审批。